新的F4B论文:管理碳市场
快速增长的自然市场需要精心设计的标准和全面的治理体系,以确保公共目的不被私人利益所取代。
生物多样性融资组织的这份文件呼吁建立一个治理系统,以便进行持续、系统的监督和评估,并让当地社区和其他直接受项目和交易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切实参与其中。
提出了三项设计原则,供《巴黎协定》第 6.4 条监督机构和国际养护移栖物种公约管理机构等自然市场的管理者采纳:
1.全系统治理:治理系统必须与价值链的各个层面以及机构领域之外更广泛的市场生态系统相联系。这意味着要优先考虑市场的公共目的,建立系统监督,并定期进行影响评估。
2.完全透明:与市场及其程序有关的所有信息都必须公开,确保项目、交易和市场成果的完整性。
3.包容性参与:市场的所有主要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土著居民和其他一线社区成员,必须有机会充分参与市场的管理。这意味着他们在管理机构中拥有有意义的代表,有权参与市场和单个项目的设计和监督,并有有效的渠道解决他们的不满。
实施这些原则的可行性归功于投资者、员工、政府和公民态度的转变,以及卫星地理空间成像、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等新技术,这些技术降低了大规模信息收集和利益相关者参与的成本。
该文件称,围绕这些原则建立的治理模式不仅对新的自愿碳市场的成功至关重要,而且适用于所有未来的自然市场,特别是潜在的生物多样性补偿市场,这些市场将需要与碳市场类似的密集监督和利益相关者参与。
为了 "帮助填写地图",文件建议为自然市场开展更多治理设计工作。
所有建议都以建立开放、透明、适应性强的自然市场治理体系为出发点,能够应对不可预测的事件和行为。